区财政局:“三举措”扎实开展 规范乡镇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乡镇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扎实推进乡镇财政代管专户撤销合并工作,严格落实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切实规范乡镇财政银行账户管理。

全面清理严管理。一是明确开设要求。每个乡镇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乡镇分支机构开设1个零余额账户;每个乡镇开设1个村级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分村核算;每个乡镇可依规按需开设1个工会经费账户、1个党费经费账户。二是撤销违规账户。除符合政策规定的账户,乡镇其他实有资金银行账户一律不再保留。三是严格会计核算。各乡镇严格按照账户性质和规定用途核算相关资金业务,不得串用、混用银行账户,不得将无关经济、财政业务纳入乡镇银行账户核算范围;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

协调沟通强监督。区财政局加强与乡镇的沟通协调,主动与相关银行联系,做好账户清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获得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规范乡镇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加大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监督,加强对乡镇财务人员业务指导,不定期组织乡镇银行账户管理检查,不断提升账户管理意识,形成长效机制。

持续强化保成效。符合规定的乡镇银行账户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相关业务通过一体化系统办理,确保账户信息完整、准确、及时,为后续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大数据监管夯实基础。认真做好撤并乡镇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的后续工作,确保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撤并后,乡镇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管理使用规范,会计核算准确规范,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作者: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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