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蓉江新区来了一帮不速之客,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专挑手机店下手,可他们还没来得及离开,就被直接“团灭”了。
近日,蓉江新区公安高校园区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现发盗窃案件,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4名,当场追回被盗手机两部。
案发当日,高校园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一家手机店内两部手机被盗损失价值近3000元。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报警人提供相关线索,民警掌握了四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经进一步细致侦查,发现该四名嫌疑人仍在辖区内活动。
为迅速将盗窃嫌疑人抓获归案,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抓捕,并于案发仅2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肖某、郭某、袁某等四人成功抓获。
经审讯,肖某等四人对盗窃手机的犯罪实施供认不讳,据其四人交代,他们由三人负责掩护分散商家注意力,随后另外一人实施盗窃。
目前,肖某等四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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