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
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江西是人民军队的摇篮,也是人民司法的发祥地。近年来,江西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政治之责、工作之需,促推全面提升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此,江西法院特别选编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共同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关爱军属的浓厚氛围。
目录
1
依法保护军事设施 施工损坏须赔损失——解放军某部诉郝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依法打击绝不手软——朱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3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 现役军人安心服役——王某诉徐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4
线下跑转为网上办 军人维权便捷高效——万某诉何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5
涉军维权巧妙化解 老兵调解定纷止争——吴某、杨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
6
退役老兵遭遇纠纷 诉前化解案结事了——周某诉王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7
退役军人陷入困境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曾某司法救助案
案例一
依法保护军事设施
施工损坏须赔损失
——解放军某部诉郝某某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
郝某某雇请工人在某地林场沟渠进行清淤作业,挖机在施工过程中不慎挖断解放军某部所管理的军用光缆。郝某某未及时主动与通信管理部门联系,后解放军某部自行发现光缆故障并组织抢修恢复通信,期间通信阻断数小时。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解放军某部遂诉至法院。
办理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郝某某在施工过程中未尽审慎义务,挖断军用光缆,导致通信业务中断,造成解放军某部遭受经济损失10万余元,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扣减郝某某已出资购买修复光缆所支出的材料费用4万余元后,判决郝某某赔偿解放军某部剩余经济损失5万余元。
典型意义
军用光缆是军事通信的基础设施,承载着军事信息传递功能,关系到国家安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军事设施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严禁破坏。本案中,郝某某在铺设军用光缆区域进行挖掘作业,不慎损坏军用光缆,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过本案也提醒大家,军事设施受法律保护,在军事设施范围内施工应高度谨慎,造成损坏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二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朱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至2022年10月期间,朱某多次在公开场合身着在网上购买的仿制军服,自称“驻某部队特战总指挥”,骗取多名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2022年10月,朱某着仿制军服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抓获。
办理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骗取多名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贬损了军队声誉及军人形象,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综合考虑朱某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存在自首情节,且当庭认罪认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典型意义
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不容贬损。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贬损了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将影响人民群众对军队和军人的感情。对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通过本案,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的决心,也起到了良好的以案普法、提醒警示的效果。
案例三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
现役军人安心服役
——王某诉徐某、某保险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王某系现役军人,在解放军海南某部服役。2022年11月,王某父亲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徐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不幸于当日去世。王某及其家人在处理完丧葬事宜后,因与徐某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
办理情况
法院在审理中,“拥军法庭”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一方面,联合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调解,促成徐某在诉前与王某及其家人达成调解并支付赔偿款;另一方面,在保险公司与王某及其家人难以达成调解的情况下,及时转入审理程序,查明相关事实,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并督促及时履行到位。
典型意义
妥善化解涉及现役军人军属的矛盾纠纷,消除军人后顾之忧,有助于军人安心服役。本案中,法院灵活运用“调判结合”的方式,通过积极调解促成徐某一方赔偿到位,在诉讼中加快办案进度,依法作出判决并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最终促使本案得以妥善化解,切实做到了为军属解忧、让军人安心。
案例四
线下跑转为网上办
军人维权便捷高效
——万某诉何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基本案情
万某系现役军人,在解放军昆明某部服役,累计出借给何某2万余元,后何某失去联系。万某多方联系讨要欠款无果,遂将何某诉至法院。
办理情况
法院受理后,考虑到万某系现役军人,便引导其通过该院“拥军法庭”服务小程序联系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确认万某现役军人身份后,为其开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指导其提交案件相关材料,并及时依申请对何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何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利用线上办案平台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何某按时支付了欠款。
典型意义
现役军人备战任务重,休假时间短,在面临纠纷时往往不便到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为涉军维权提供便利条件。本案依托“拥军法庭”信息化办案平台,实现了涉军维权工作从“线下跑”到“网上办”的转变,为现役军人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节约了诉讼成本。
案例五
涉军纠纷巧妙化解
老兵调解定纷止争
——吴某、杨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吴某、杨某均系现役军人,在解放军南昌某部服役。2016年,二人分别与张某签订协议,购买张某的公寓各一套。协议签订后,二人按约支付了购房款,但张某却未按约交付房屋。多次沟通后,各方同意解除合同,但张某仅退还部分款项,二人遂诉至法院。
办理情况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特邀“老兵调解员”参与调解,通过做各方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杨某顺利拿回剩余款项。
典型意义
军人之间往往具有较强的身份认同。退役老兵具有部队服役的经历,人民法院吸纳老兵参与调解工作,有助于拉近与官兵之间的距离,舒缓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增进官兵对调解工作的认可。该两起案件中,法院邀请“老兵调解员”参与调解,倾心化解矛盾纠纷,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了三天时间,极大减轻了现役军人的诉累,高效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六
退役老兵遭遇纠纷
诉前化解案结事了
——周某诉王某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中旬,退役老兵周某的房屋因楼上住户王某的房屋漏水,产生了较大损失。因双方协商未果,周某诉至法院。法院组织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
办理情况
在诉前调解中,承办法官联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道登门实地勘察、了解情况,并通过拉家常、讲述亲身经历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先做防水、再议赔偿的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继续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劝导双方珍惜邻里缘分,并以承办的类似案例作引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典型意义
加强涉军案件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司法拥军的务实举措。诉前调解程序灵活,流程便捷,既能快速办理涉军案件,又能降低各方诉讼成本。本案通过细致、耐心的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好满足了涉军群体多元解纷需求,也体现了诉源治理的积极成效。
案例七
退役军人陷入困境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曾某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退役军人曾某因吴某酒后滋事,无故踢打路边车辆,在与吴某理论时被其殴打致伤,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吴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被判决赔偿曾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14万余元。
办理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虽穷尽执行措施,但也只执行到2万余元,且未发现吴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曾某因住院花去家中积蓄,一时又无收入来源,生活陷入了困境。为缓解退役军人的燃眉之急,法院及时办理曾某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并会同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前往曾某家中看望,为其送去司法救助金3万元。
典型意义
关心涉军困难群体,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是人民法院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应有之义。曾某系退役军人,其因他人刑事犯罪致残未获足额赔偿,生活面临困难,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及时作出救助决定并送去救助金,缓解了退役军人曾某的燃眉之急,也让其充分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对涉军困难群体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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