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5月28日,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这是一部镌刻和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典,涵盖人们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所有内容,关乎公民切身利益,是国之“重器”,民之“法宝”,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法治护航,久久为功。民法典颁布一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民法典纳入“七五”普法考核验收范围、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普法考核和依法治省考核,并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高原大地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宣传活动现场。
高位推动,
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2020年8月,由省内从事民商事法律教学、研究和民商事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组成的青海省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分赴各市州(县乡)、省直有关部门陆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全省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宣传教育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础。民法典颁布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职能部门细致谋划、周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全面推动民法典“落地生根”。
2020年6月2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全省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出安排部署。
同年8月,我省成立由36人组成的全省民法典普法宣讲团,随后,各地相应组建本地宣讲团,形成了全省三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截至目前,奔赴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集中宣讲活动数百场次。
记者了解到,青海省是全国最早印发学习宣传方案和成立宣讲团的省份之一。而随着《方案》的实施,我省在建立健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的基础上,落实公益媒体、法律服务队伍普法责任,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层面、青少年群体、民族地区的学习宣传教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千家万户,采取民族干部宣讲、民族语言讲解、民族文字阐释等方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各民族群众对民法典知识的认知和运用,扩大民法典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在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中,省委、省政府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带头开展民法典学习。2020年6月28日,省委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会议以视频形式,邀请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作了“认真学好民法典 切实实施民法典”专题辅导。
2020年8月19日,省政府常务会邀请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省政府法律顾问马怀德作了题为《民法典对行政法的影响及应对》的专题讲座。之后,全省厅级干部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等活动的开展,高位推进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如今,随着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均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陆续开展学习宣传。省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结合自身实际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面向社会大众的学习宣传全面展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有实效。
一年来,民法典普法宣传形成了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普遍学、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学、广大群众主动学、讲师团深入基层宣讲、全媒体立体传播的良好态势。
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
创新宣传,
民法典融入群众生活
“将民法典精神融入群众的日常出行,让市民的普通出行成为学法之旅,让民法典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走进千家万户。”去年9月25日,西宁市“民法典宣传普法公交专线”正式上路,成为西宁市民法典学习宣传又一全新领地,成为流动在城市的一道亮丽的“移动普法”风景线。
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颁布一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创新方式、丰富载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民法典普法深入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同时,坚持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一方面,运用“报屏网微端”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融媒体做好民法典宣传,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举办讲座、培训、咨询、发放书籍、文艺演出等传统形式持续加大对各类人群的宣教力度,强化分层分众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技术传播优势,运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平台,通过图解、动漫、H5、短视频、知识答题、设置话题、公益广告等各种形式,开展民法典“指尖普法”“掌上普法”“智慧普法”活动,密集推送、广泛宣传民法典知识和活动资讯,吸引广大网民参与互动,壮大网络普法声势,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为推动形成民法典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今年5月,根据中央九部门关于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精心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专题活动300余场、举办专题讲座220余场,开展民法典知识竞答12次,发放各类民法典宣传资料50余万份,为民法典颁布实施一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继西宁市开通民法典公交专线后,德令哈市建成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公园,其他地区相继举办民法典论坛、知识竞赛等活动,省级层面安排的“我与民法典”三微作品征集、“走进民法典”新媒话题等活动……一年来,随着多形式、高频次的宣传,民法典已经广泛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群众学习民法典。省司法厅供图
贯彻实施,
民法典保护公民权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我省各地各部门拿出实招硬招,积极行动,确保民法典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省法学会立足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主动融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中,强化和推动民法典实施融入8个市州、45个县区群众的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省检察院通过各种形式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的同时,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能,以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为契机,向中小学生、社区居民、企业职工等群体宣讲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继承、合同、侵权责任等分编内容,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贯彻实施民法典,是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不断加强对民法典适用的专项研究和业务准备,邀请审判业务专家、法学专家、高校教授开展面授和远程视频授课,加强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积极应对新类型民事案件以及诉讼主体、内容、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全面做好“功课”,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1月4日,海东市乐都区法院碾伯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丁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 判令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丁某借款30000元,敲响了我省适用民法典的“第一槌”。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随着民法典实施的不断深入,民法典的新规定、新精神、新理念在司法领域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在全社会营造出“尊崇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新风尚,也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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