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四条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安全稳定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支柱和基石。以前我们看到的伊拉克战争,到今天的俄乌冲突,一些国家和地区深陷战火和苦难,这一系列事实都在告诉我们,没有安全的基础、稳定的环境,一切都是虚的。记得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这一论断振聋发聩、意义深远。
面对新时期“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各种风险挑战,仅仅靠国家安全工作人员是不够的。新时代新挑战新风险,需要有新转变。在国家安全面前,人人都当是主角,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基本义务,对于我们每个公民而言,就是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自觉做国家安全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既确保自己一切言行都在遵纪守法、利国利民的轨道上运行,也对一切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给予旗帜鲜明的反对、毫不含糊的抵制。人人投身其中,人人都当主角,就必能筑起国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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