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抽查!赣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督查

4月12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部署要求,市安委会日前印发通知,从4月开始到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我市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督查。

本次督导督查由市领导带队,通过实地抽查、听取汇报、反馈意见等方式,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推进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防范重点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应急管理工作“五个全覆盖”以及防汛、森林防灭火等情况;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等情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市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落实情况等八个方面开展。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和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督导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肃认真地开展督导督查活动。对督导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指出反馈,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在督导督查工作结束后5日内,及时将督导督查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办点对点对各地存在的问题隐患下达督办函,督促限期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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